💡 核心动态:6月19日起,原料填报有了“标准答案”
自 2026年6月19日 起,中检院发布的《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(试行)》已正式实施。这标志着我国化妆品原料管理从“自由心证”迈向“精准规范”的关键一步,彻底终结了原料使用目的“拍脑袋”填报的时代。
《指南》三大核心变化:
- 划定72种法定用途:
首次以技术文件形式明确了《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》,涵盖72种标准用途。既包括原料在皮肤上的作用(如染发剂、祛斑美白剂),也包括在配方体系中的功能(如溶剂、乳化剂)。 - 细化分类,拒绝模糊:
相比征求意见稿,正式版新增了“赋形剂”,并将原本模糊的“皮肤保护剂”拆分为“舒缓剂”、“皮肤保护剂”等更精细的分类,让填报更精准。 - 创新有门,举证有责:
对于目录外的创新用途,企业可填报“其他使用目的”,但必须提供佐证材料(如国外法规原文、功能研究资料等)。这意味着创新空间保留,但合规门槛和举证责任同步提高。
⚠️ 合规警示:原料目的 = 功效宣称的“紧箍咒”
《指南》的落地,不仅是技术规范的升级,更是功效宣称监管的源头治理。
- 逻辑闭环:
原料使用目的直接决定产品功效宣称。如果配方中核心原料填报为“保湿剂”,但产品宣传“美白”,这种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行为将面临极高的合规风险。 - 注册/备案分流:
原料用途填报直接关联新原料的管理通道。防腐、防晒、祛斑美白等高风险原料必须注册,而其他用途则走备案流程。填报错误可能导致整个产品注册/备案失败。 - 统一审评尺度:
全国各省药监局、审评机构将共用同一套判定标准,解决了以往“各地尺度不一、反复整改”的痛点,但也意味着违规成本更加确定。
💡 协会建议: 企业应立即对照《指南》对现有产品配方进行自查,确保“原料用途-配方表-功效宣称”三者逻辑一致。按标准填报,即是按标准免责。
📅 近期其他重要新规生效提醒
除了原料填报新规,近期还有多项法规与标准已生效或即将实施,请相关企业务必对照自查,避免合规风险:
2026年7月1日:多项重磅标准与规范集中落地
这一天是近期行业合规的重要节点。首先,《汞及其化合物》修订标准将正式实施,国家对汞及其化合物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不仅取消了眼部化妆品含有机汞防腐剂的豁免,还彻底废除了苯汞盐类和硫柳汞作为防腐剂的规定。
其次,多项检验方法也将在此日正式实施,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新增及修订了《皮肤变态反应 局部淋巴结试验方法:BrdU—FCM》、《代谢动力学试验方法》等,进一步提升了行业的安全检测技术水平。
此外,中国台湾地区的PIF/GMP合规要求也将全面生效,届时除免办登记的固态手工皂外,所有化妆品均需满足产品信息档案(PIF)与GMP的合规要求。
🔭 行业展望:从“制妆大国”向“制妆强国”跨越
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的《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了24项改革举措,旨在通过“高质量发展、高水平安全、高效能治理、高标准开放”,推动我国从“制妆大国”向“制妆强国”跨越。
未来,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》的修订也在推进中,将通过“不注日期引用”机制,实现与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的动态衔接,并强化原料可追溯与安全评估理念。
合规是底线,更是竞争力。在监管日益精细化、科学化的今天,企业唯有主动拥抱变化,夯实技术根基,方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
